
六、不吃过烫食物,不喝过烫饮品
IARC 已将 65℃以上的热饮列为 2A类致癌物,即很可能对人体致癌。过高温度的食物或饮品会对消化道黏膜造成损伤。长期摄入过烫(超过 65℃)的食物或饮品,可能反复损伤食管上皮细胞,增加食管鳞状细胞癌的发生风险。因此,日常饮食应避免食用或饮用过烫的食物和饮品,建议待温度适宜后再食用,以减少对消化道黏膜的刺激和损伤。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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