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文号:京汇罚〔2024〕30号)国内最大的证券公司,央企国家能源集团旗下重要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受到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具体指向未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该条款主要涉及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相关程序性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于2024年7月3日正式作出。该处罚信息公示期至2025年7月10日。
公开资料显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注册资本1259327.061986万元,是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旗下的重要综合性投资企业,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1592R),法定代表人为王广群。公司业务领域广泛,尤其在新能源投资开发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其母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和煤制油煤化工企业之一,位列世界5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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